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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長江商報消息 近日,浙江蒼南縣城管與民眾衝突事件,引起廣泛關註。梳理事件的始末,會令人費解,本是城管和個體商販的小爭執,何以很快升級激化成群體衝突,演變為群毆互傷的結局?
  有兩個線索值得註意。其一,是當地多位受訪者表示,當地城管最近的“嚴格執法”,可能和創建“省級示範文明縣城”有關。一些街道平時能正常擺的早餐攤,最近都不讓放了。如此短期驟然收緊執法標準,無疑會加大城管和商販衝突的可能。事實上,2012年蒼南城管就曾和攤販有過激烈衝突,起因正是城管為迎接文明辦明察暗訪而加強執法。
  為了“文明縣城”運動式執法,大搞面子工程,這在很多地方都曾上演過,並引發民眾的不滿。這種不滿一旦和對城管具體執法行為的不滿結合起來,就有可能把小事變大。倘若“文明縣城”評比誤入歧途,圍觀者就不再是單純的利益不相關者,而是人人覺得有發言權。這種表達欲望如果沒有正常渠道疏通,同樣會變成“不定時炸彈”。
  其二,是有蒼南“本地人”說,他們不少人平時就反感城管,因為很多協管基本都是“外地人”。在這些“本地人”的邏輯中,這已然不是城管和民眾之間的衝突,更像是“外地人”和“本地人”之間的族群衝突。因為不只是城管,當地計生、拆違等工作,也經常由雇來的“外地人”執行。可以想象,這些工作的共同特征,都是很難辦、得罪人、待遇也不高。這些工作“本地人”通常不願意乾,而“外地人”為了謀生,往往沒太多選擇。
  讓“外地人”在敏感執法領域,以“臨時工”的身份衝鋒陷陣,看起來成本低、收效快,可造成的直接後果,是讓“外地人”和“本地人”水火難容,更長遠的危害,則是埋下不安定的社會隱患。蒼南衝突當天,“很多人都上去打了幾下”,就更像是一種長期積聚的憤怒爆發,甚至和事件起因已關係不大。
  一個城管和攤販總是劍拔弩張的城市,一個“本地人”和“外地人”之間溝壑難填的城市,何以稱文明?這或許是蒼南衝突,給地方主政者的提醒。暴力行為應遭譴責,不管什麼樣的執法,什麼樣的嫌隙,都不應衝破法律的底線。但在事後懲戒之外,更需要關註的是事前規範執法,讓城市管理更人性化,才能化解社會矛盾於未然,使城市真正走向文明。
  ■4月22日《新京報》,作者:敬一山  (原標題:蒼南衝突戳破“文明縣城”假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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